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卫医字(2016)202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5号,以下简称《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文件附后)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11-25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诊疗;分级;试点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