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淀北部地区绿色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摘要] 海行规发〔2011〕2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为了推进海淀北部地区的低碳生态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关于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决定按照全国领先、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标准规划建设海淀北部地区,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推广,制定本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8-04 [发布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绿色;建筑;标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