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摘要] 京财税〔2012〕2491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帮助“7.21”特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地区开展生产自救,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灾后重建,经市政府批准,现就给予灾区减免个人所得税、资源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2-10-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地方税务局;管理;资源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