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京财税〔2010〕2325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9-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住房;契税;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