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0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江西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09〕9号)的要求,经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9-27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合作医疗;新型农村;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21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