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3号)
[摘要] 根据省编办2016年9月5日印发《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省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责的批复》(赣编办文〔2016〕132号)要求,将我委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划入省人社厅,我委与省人社厅2016年10月9日进行了新农合省级管理经办职责及后续工作移交。
[发布日期] 2017-02-07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新农;时间;我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