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顺利实施,建立医疗机构费用自我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我们制定了《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6-15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合作医疗;新型农村;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