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人保局、民政局,省直省管有关医院: 为确保我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于2011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设区市或县(市、区)救治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牵头组织,走村入户对所有人群进行初筛和信息登记,并将初筛患者集中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发布日期] 2011-12-02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血透;尿毒症;江西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