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赣卫人字〔2009〕36号)中第五条第(二)款条件应受聘正高1年以上、第五条第(三)款条件应受聘正高3年以上可申报,取消第(三)款第1个条件即“全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发布日期] 2012-04-12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岗位;申报;级别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