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儿科医师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1〕13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医师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基层医疗机构儿科医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县级医疗机构儿科医师培训内容:儿科基础理论、急救知识、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范等; (二)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科医师培训内容: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疾病的筛查和常规诊疗、相关实验室技能,严重疾病转诊的标准和流程等内容。
[发布日期] 2012-01-20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儿科;培训;医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