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医政医管处、妇幼处、中医药处、疾控处、政法食品处: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其中涉及我委9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项,下放8项)。
[发布日期] 2014-05-21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审批;下放;行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