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94号)和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的通知》(赣卫农卫字〔2005〕21号),结合我省实际,经过组织专家进行规范整理,现将《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11版)》(以下简称《用药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5-03 [发布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用药;目录;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