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洁厨亮灶” 省级示范候选单位进行审核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力推进我省“洁厨亮灶”工作,继续创建和巩固“洁厨亮灶”典型示范单位,根据省局《关于组织开展“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第二批省级示范单位遴选工作通知》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局拟于近期组织对2016……
[发布日期] 2016-12-28 [发布机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审核;省局;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