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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分(一)
转发国家局关于查处一品牌节节乐胶囊的通知的函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局《关于查处一品牌节节乐胶囊的通知》(食药监稽函[2011]289号)转发给你局,请你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市场检查,发现生产、经营“一品牌节节乐胶囊”的,依法严肃处理。……
[发布日期] 2011-10-20
[发布机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胶囊;节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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