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水产)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件精神,以下农业行政审批事项业已取消: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评员的考核评定,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机构资格认定,远洋渔业船舶、渔业科研船和教学实习船的船名核定。
[发布日期] 2013-06-06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行政;审批;渔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