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县(区)农业(经管)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7号)和中央农广校《关于加快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的意见》(农播体〔2015〕108号)精神,构建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筹协调、农民田间学校延伸覆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全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现就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范围 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特色产业村等以农业种植、养殖、加工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及农民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办农民田间学校,提高农民在种植、养殖、加工、生产、销售、流通等整个农业生产产业链条上的技术技能水平,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
[发布日期] 2016-05-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民;田间;学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