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委):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42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 2016-12-2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农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