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计分表(修订)》的通知(川环监发[2007]28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文件 川环监发[2007]28号 关于印发《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计分表(修订)》 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185号)标准,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川环发[2007]9号)和《关于2007年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和复检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环办发[2007]86号)要求,为各地做好2007年环境监察达标验收复检工作,对《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计分表》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7-10-12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监察;达标验收;计分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