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川环办发〔2012〕83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12]83号 关于切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自2011年5月1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环保部门能够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全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不断推进。
[发布日期] 2012-06-05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