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环发〔2012〕36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有效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1〕90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
[发布日期] 2012-05-31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机动车;环保;检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