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我省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基本情况的函
[摘要]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了更好的开展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省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基本情况及运行维护状况,请统计本市(州)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基本情况(注:截止2015年底前已建、在建或计划建设),并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正式件及电子件上报我厅。
[发布日期] 2015-08-25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处理厂;污水;乡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