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立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环发[2009]29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川环发[2009]29号 关于印发《建立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环保局《2009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川环办发﹝2009﹞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夯实环境监管基础,统一标准,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实现环境监察档案资料共享共用,有效处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3-13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监察;档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