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震重灾区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要] 急 件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08]108号 关于开展地震重灾区饮用水源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阿坝、德阳、绵阳、广元、雅安、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在汶川地震灾难中,全省受灾地区部分饮用水源保护设施损坏严重,为确保当地及下游地区饮用水安全,根据环保部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在成都、阿坝、德阳、绵阳、广元、雅安、眉山七个市(州)开展为期三天的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发布日期] 2008-05-19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饮用水源;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