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11〕68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川环办函〔2011〕68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环保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工作的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5-1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