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十四个重点示范区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成都市、眉山市、自贡市、南充市、泸州市、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十四个重点示范区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川环函〔2012〕1128号)要求,十四个重点示范区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于2013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发布日期] 2014-11-1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验收;环境保护厅;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