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省建设的通知(川环发〔2008〕72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川环发〔2008〕7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 生态家园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省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 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生态省的重要细胞工程和基础工程,是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抓手。
[发布日期] 2008-07-17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