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泸沽湖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凉山州环境保护局: 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将组织开展泸沽湖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了解掌握实施进度、资金到位、政策落实等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保障和改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 2014-07-03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泸沽湖;生态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