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川环办会〔2015〕29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机动车环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环境保护厅2015年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定于5月中旬举办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5-05-07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机动车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厅;参加培训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