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环保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环保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的创新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办〔2014〕31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通知》(川财金〔2015〕56号)等文件精神,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决定,启动2015年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环保项目的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7-2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污染防治;社会资本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