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泸州市等7个环境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系统达标监测站”称号的通知(川环发〔2012〕1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川环发[2012]1号 关于授予泸州市等7个环境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系统达标监测站”称号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按照《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四川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以及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要求,经考核验收,决定授予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宾市环境监测站、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宜宾市南溪区环境监测站、江安县环境监测站、高县环境监测站和射洪县环境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系统达标监测站”称号。
[发布日期] 2012-01-04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监测站;四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