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川环发〔2015〕106号 各有关县(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为确保2016年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77号),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2016年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10-14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