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通知(川环办发[2012]113号)
[摘要]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通知 川环办发[2012]113号 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精神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51号公告),将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8-31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报告;环境保护;建设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