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水质监测断面设置意见的函
[摘要] 各市(州)、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完善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的前期基础工作,拟在全省五大流域(金沙江、岷江、沱江、嘉陵江、长江)全面推行生态补偿制度,现就《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水质监测断面设置信息确认表(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市(州)、县(市)意见。
[发布日期] 2014-10-1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制度;断面设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