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民生工程自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成都、泸州、南充、自贡、遂宁、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综合督查调研的通知》(川府督查〔2014〕11号)的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将组织各市环境保护局开展2014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自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6-13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民生工程;解决措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