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的通知(川环函〔2008〕461号)
[摘要] 急件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环函〔2008〕461号 关于填报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根据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办公室川规编办[2008]1号的要求,请你局将各受灾县灾后整改环境整治的专项规划项目汇总,并于6月1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生态处,需要先期启动的请于6月7日上午12时以前报送。
[发布日期] 2008-06-05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