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责令立即拆除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通知
[摘要] 川环函〔2016〕1528号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复函》(环办辐射函〔2016〕1797号)精神,你公司擅自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涉嫌违反环保法规,现责令你公司在已实际停止使用的基础上立即拆除该设备。
[发布日期] 2016-10-12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