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攀枝花、绵阳、遂宁、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峨眉山市、富顺县、温江区、东坡区环境保护局: 为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4-12-10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信用;评价;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