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组织申报2015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今年初,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川环发〔2015〕15号),要求各地按照《四川省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环发〔2014〕172号)的要求和程序,组织申报2015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日期] 2015-05-18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