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期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7月)
[摘要] 川环函〔2013〕841号 德阳、绵阳、攀枝花、自贡、宜宾、泸州、南充市环保局: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3〕30号)要求,我厅对列入国家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任务的德阳等七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空气新标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实施了月调度,截止2013年6月30日,七市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七市均制定了建设计划,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泸州、南充市完成了设备选型,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泸州、南充市资金已到位,绵阳、攀枝花、南充市已完成招投标,德阳、自贡、攀枝花、泸州市完成了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自贡市、攀枝花、泸州市完成了质量管理的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7-01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空气质量;监测;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