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摘要] 川环发〔2015〕28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农业(农牧)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环境保护法》颁布的重大意义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生态畜禽养殖业健康科学发展是我省当前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
[发布日期] 2015-04-01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农业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畜禽;养殖;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