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各扩权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确保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现将该文件及贯彻落实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12-15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暂行办法;污染物;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