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和废弃危化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08〕451号)
[摘要]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环函〔2008〕4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和废弃危化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市、阿坝州环境保护局: “5.12”汶川大地震后,灾区共设置医疗点1100多个,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大,同时地震灾害使灾区生产和使用危化品的单位受毁严重,给环境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发布日期] 2008-06-02 [发布机构]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废弃危化品;医疗废物;监管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