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摘要]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确保系统建设规范、运行稳定、数据准确,提升系统建设、运维和监管水平,推进自动监控数据在污染减排和排污收费等具体执法工作中的应用,省环保厅决定成立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挂靠省环境监察总队),运行时间暂定一年。
[发布日期] 2011-12-05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监控;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