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9届奥运会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为确保第29届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国家环保部《关于第29届奥运会期间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对全国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凡没有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进京。
[发布日期] 2008-05-09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保;机动车;标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