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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财政局、环保局: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19号)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为了解掌握各地污染源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更好地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面发展,确保污染源普查按时完成任务,请将各市(州)、县(市、区)2008年污染源普查经费年度预算、落实及到帐情况于4月20日前报送到省财政厅、省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08-04-15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普查;经费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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