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环保局: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完成十一五全省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根据《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发[2004]56号)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鄂财建发[2006]106号),省财政厅、省环保局联合组织200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200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五类项目: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大环保科学研究项目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9-04-16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项目;申报;整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