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东北电力设计院环境影响评价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环保局、省内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现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东北电力设计院环境影响评价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环办[2006]11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当前,省内极少数环评机构仍存在变相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负责任、编制的环境影
[发布日期] 2006-11-30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