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的通知》(环办便函[2010]1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明确国控企业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中的责任,提高国控企业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国家环保部将于2011年6月至10月分期举办国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1年6月至10月,其中,废水国控企业有效性审核培训计划每个月举办一次,共举办5期,废水国控企业有效性审核培训计划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共举办3期。
[发布日期] 2011-05-19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国控;污染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