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报送取缔“十小”企业情况的函》的通知
[摘要] 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报送取缔“十小”企业情况的函》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取缔“十小”企业情况的函》(环办环监函〔2016〕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十小”企业取缔情况认真核实,于2016年10月17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填报统计表。
[发布日期] 2016-10-10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取缔;报送;的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