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摘要]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5〕234号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环境监测持证上岗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和省政府关于职业资格清理的有关要求,我厅对由我厅制定的涉及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请各地按要求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8-27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监测;持证;清理 [时效性] Effective